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捡宝宝带回家自己养捡个孩子回家养不违法亲

2025-01-06 来源:罗兰资讯

又一个“走丢”的孩子,17年后,认亲成功了!“养父母告诉她,她是被捡到的?”

看到这样的消息,还真是五味杂陈!这个孩子竟然和我的孩子同年出生,“走丢”时不到五岁,也就是2005年左右吧?

这事可是发生在21世纪,捡个孩子,就留着养了?有没有想着给孩子找家呢?不会报告派出所吗?还是存心就是想自己养着呢?

如今,孩子怎么到自己家的,或许也只能养家自己知道,他们说了算了!

自古以来,路不拾遗是我们向往的社会风气!拾金不昧也是中华传统美德!而在法治社会,捡到东西不归还,也属于不当得利!

如果说捡个猫、狗留养还情有可原!但是也应该在不强制控制自由的情况下,算是收留!可是,“捡个”孩子,就自己留下养了?竟然不违法?是不是还要孩子的亲生父母感激涕零?给抚养费啊?

捡个东西还能写失物招领,为何捡个孩子,就不能广而告之呢?况且,寻人启事可以说是铺天盖地,很多寻人启事张贴的还都是孩子丢失前的近照!捡孩子的父母,最清楚当年孩子的模样!怎么就可以眼睁睁的昧良心,默不作声?

还不是有私心吗?他们给孩子所有的爱也是动机不纯!利己主义!或许,在这些人的认知里都一样!只有我把你的孩子,视如己出,我就“问心无愧”,你就该对我感激涕零?

在打拐寻亲行动这么轰轰烈烈进行时,还有多少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身世?还有多少养家心存侥幸?

孩子不是猫狗、不是物件、血脉传承是国人一直比较注重的!希望,那些养家不要心存侥幸,真的爱孩子,就告诉孩子实情!

一些人贩子,打着亲生亲卖的旗号,而一些养家,也因此心安理得的假装不知情!或许是真有感情,毕竟视如己出的养了多年!但是,那些不是亲生亲卖的父母,一直奔波在寻亲的路上,而那些养家甚至对孩子亲生父母家的动向了如指掌!就太缺德了!

你们的天伦之乐是建立在别人家的家破人亡之上的!你们于心何忍?你们如何面对那个你们“捡来“的孩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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